省林业局足球竞彩网印发《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种苗管理办法(试行)》《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13/2022-35623 | 发文日期 | 2022-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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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林业局 | 文 号 | 鄂林改〔2022〕108号 |
分 类 | 林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省林业局足球竞彩网印发《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种苗管理办法(试行)》《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各有关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为保障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顺利实施,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试行)
3.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湖北省林业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全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油茶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油茶产业发展质量和成效,根据《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指纳入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规划范围内,按照中央和省油茶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开展的油茶新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产业链建设、种苗培育及相关其他活动。
第三条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龙头带动、全链发展,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我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
第四条相关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组织实施。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五条省林业局负责足球竞彩网行动方案、发展规划编制,将中央下达我省210万亩新造林和146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县(市、区)。
第六条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油茶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作业设计审查等工作;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本辖区范围内实施方案、年度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核查等工作,将省林业局分解确定的建设任务落实到相关年度和山头地块。
第七条统筹油茶营造、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各类项目支持油茶产业发展。足球竞彩网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可与以下项目统筹:1.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3.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4.林火阻隔建设试点示范项目;5.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统筹用于发展油茶的相关项目;6.其他按规定可统筹用于油茶营造林的项目。
第八条县级实施方案应明确具体建设范围、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投资及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内容。实施方案和每年作业设计应按程序报市(州)审查后,报省林业局备案。
第九条各项目县油茶新造和低改任务是项目资金分配、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一经分解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
第十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办规字〔2020〕73号)和《湖北省生态环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实施细则》(鄂财环发〔2022〕2号),通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开展油茶建设项目申报。
第十一条统筹支持油茶发展的项目遵照其项目管理规定。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油茶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国有林场、企业、大户、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及其它组织和个人,重点支持国有林场、企业、大户、合作社、村集体通过规模种植发展油茶基地建设。
第十三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任务计划,组织相关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年度作业设计。作业设计主要包括项目年度建设内容和规模、小班情况及种苗保障、主要技术措施、资金项目渠道、投资估算、绩效评估、保障措施等。项目年度作业设计报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审查后报省林业局备案。必要时,由省林业局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县(市、区)根据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对本辖区项目要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督促指导和质量把关。油茶新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标准按照《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技术指南》(鄂林办科〔2022〕27号)实施,油茶新造林项目要坚持适地适品种、选用良种壮苗、精心细致整地、科学栽植配置、加强抚育管理。
第十五条 油茶新造林用地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适宜油茶生长的自然环境,可用于新造油茶林的用地范围。主要土地类型包括:
(一)宜林地。
(二)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
(三)疏林地。
(四)灌木林地。
(五)低效人工商品林。
(六)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用的林地。
(七)低产低效茶园、果园等园地。
(八)允许将坡度较缓、土层较厚、不易产生水土流失、适宜种植油茶的起源为人工林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按程序调整为商品林后,用于建设高标准油茶林。
(九)经评估后的到期第一轮退耕还林地。
(十)四旁地。鼓励利用房前屋后等四旁用地种植油茶,按照油茶造林技术规程折算面积。
第十六条允许对划为天然林、公益林的油茶林采取带状更新、高接换冠、品种更新等方式实施低产林改造,提高单产水平。油茶等经济林依据《森林法》纳入森林覆盖率、森林碳汇调查监测统计范围。扩种、改造油茶不影响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
第十七条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需要采伐林木的林地按要求按程序办理采伐许可证后方能建设。
第十八条将油茶新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分年度,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造林主体,并上图入库,建立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地上图数据库。落实上图相关要求参照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足球竞彩网印发<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办生字〔2021〕87号)、省林业局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足球竞彩网规范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程序的通知》(鄂林办生〔2022〕17号)和《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地上图技术指南》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项目县(市、区)要将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与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紧密结合,编制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规划,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进度管理,油茶新造、低改具体进度管理参照《湖北省油茶生产作业月历》(鄂林办科〔2022〕27号)执行。相关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统计上报工作,须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从头年的11月至当年的4月的营造林季节,实行半月调度,相关市州林业主管部门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审核后上报省局。
第二十一条 种苗管理按照《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四定三清楚”要求,重点推广省林业局公布的主推品种和品种配置方案。
第二十二条加强科技支撑,采取“一对一”方式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对项目县实行科技包保服务。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推广应用油茶高效栽培技术标准和体系,培训技术骨干和林农大户。
第二十三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隐患排查,防止机械损伤、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在项目建设整地过程应采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尽量避免使用除草剂,禁用有毒有害化学农药。
第二十五条各项目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省林业局下发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收集整理项目申报、作业设计、种苗采购、采伐审批手续、造林施工照片、低产低产效林改造过程施工照片、检查验收情况、财务相关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做好痕迹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存。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中央和省级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统筹安排一定油茶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足球竞彩网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补助标准为油茶新造林1000元/亩、低产低效林改造500元/亩。有关市、州、县按规定统筹有关资金支持油茶产业发展。
第二十七条鼓励各地利用金融资本和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油茶产业。
第二十八条各类用于油茶发展的资金严格遵循《林业发展改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环发〔2021〕23号)、《湖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环发〔2021〕35号)、《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1〕1728号)等相关规定。除林火阻隔建设试点示范项目中生物防火隔离带项目外,同级项目资金不得重复叠加安排到同一地块。
第二十九条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种苗、肥料、整地、栽植、抚育管护、林地清理、深挖垦复、整形修剪等直接生产费用,也可用于示范基地建设、采穗圃和定点苗圃、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培育、储存和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精深加工、油茶小镇等补助,不得列支用于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技术培训等间接费用。
第三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计划落实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台账管理,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监督检查,及时、真实、准确向同级林业、财政部门报送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资金绩效等情况。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向同级林业、财政、发改部门申请项目验收。
第三十一条项目县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和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整改;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林业局。省林业局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抄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 使用油茶产业发展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相关原始票据及凭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管,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定期向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定期向省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第三十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依据有关标准、规定、设计文件等组织开展项目核查验收。
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核实面积、种苗品种和质量、成活率、保存率、抚育管护等指标情况。采用非良种油茶苗造林不予以验收。核查程序为:
县级自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人员对上一年度项目年度任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自查结果于每年8月30日报送省林业局。
省级核查。省林业局对照县级自查验收的结果,每年组织人员开展省级核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监管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实施单位整改,确保项目实施和质量。省级核查后,省林业局及时向相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反馈验收核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督促按要求完成整改。
第三十六条 省级核查结果作为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林长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
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供给,促进油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足球竞彩网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纳入“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规划,享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所使用的苗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油茶种苗生产实行“四定三清楚”(定点采穗、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楚、来源清楚、去向清楚)的原则。油茶采穗圃营建和定点苗圃繁育苗木所使用的繁殖材料必须源自国家或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适合我省推广使用的油茶良种,优选湖北省推荐的9个油茶良种:长林40号、长林4号、长林53号、长林3号、鄂林油茶151、鄂林油茶102、鄂油465号、湘林XLC15、湘林1号,推广多品种配置栽植。
第二章 种苗生产经营管理
第四条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包含油茶定点采穗圃、临时采穗圃和油茶定点苗圃。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具备省林业局核发的油茶穗条(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新增一批油茶临时采穗圃。拟申报的种苗生产经营者应符合《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见附件2-1)要求。
由种苗生产经营者所在市(州)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8月31日前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省林业局组织专家于8-9月份赴现场核查后确认、公布。
第六条油茶采穗圃(临时采穗圃)应做好标记、登记并绘制定植图,及时对非目标品种油茶植株和实生植株进行伐除,实行分品种采穗,确保穗条品种清楚。
第七条新增一批油茶定点苗圃。拟申报的种苗生产经营者应符合《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第六条(见附件2-1)要求。
按照就近育苗、短距离调运的要求,原则上新造林任务3万亩以上(含3万亩)的县(市、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油茶定点苗圃。由种苗生产者所在市(州)林业主管部门于8月31日前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省林业局结合当地苗木需求、产量和现场核查结果确认、公布。
第八条油茶苗木实行分品种育苗和良种化芽苗砧嫁接容器苗生产,出圃苗木必须达到湖北省省级油茶苗木出圃造林标准(见附件2-2),其中2年生出圃苗木质量需达到Ⅱ级标准,1年生出圃苗木质量需达到Ⅰ级标准。
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做好包含种苗来源、去向的销售台账,确保种苗质量可追溯,并对种苗质量负责。
种苗销售前,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进行苗木质量检验,填写“湖北省油茶穗条(苗木)质量合格认定证书”。
第十一条省林业局统一印制、编号、下发“湖北省油茶良种穗条(苗木)销售凭证”。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于每年7月31日前将备案联(省级)和销售台账报送至省林业局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作为生产经营检查和油茶种苗溯源依据。
第十二条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在销售穗条、苗木时,应向采购方提供“三证一签”和专用销售凭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质量合格认定证书、产地检疫证、良种标签和湖北省油茶良种穗条(苗木)销售凭证),填写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第十三条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在穗条、苗木生产期间或销售之前应当向当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申请产地检疫,跨行政区域调运的穗条、苗木必须具有《植物检疫证书》,禁止向油茶苗木生产单位提供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穗条作为油茶苗木繁殖材料,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苗木上山造林。
第三章 调剂调拨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8月31日前根据各地油茶新造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做好辖区范围内油茶种苗订单生产和定向供应计划安排;组织落实生产订单,按程序采购。
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调剂、调拨辖区范围内的油茶种苗和定向供应,确因本辖区范围内油茶种苗缺口太大无法调剂的,由省林业局协助调剂。
第十五条确因生产需要,本省穗条供应不足时,油茶定点苗圃可以从江西省、湖南省等相邻省油茶定点采穗圃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长林3号、长林4号、长林40号、长林53号和湘林1号、湘林XLC15等六个品种的穗条作为嫁接育苗材料。
跨省采购油茶穗条、苗木须向省林业局提供采购品种名称、数量、规格、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核实备案。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十六条油茶苗木实行良种补贴、项目入库管理、平价销售。
第十七条原则上对符合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对象的定点苗圃中实际销售用于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的合格苗,根据苗龄实行分段补助,补助标准以该年度国家和省级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第十八条每年6月30日前,各地参照来年油茶种苗定向供应计划安排,组织油茶定点苗圃向省林业局申报良种补贴。省林业局对良种补贴申请进行审查和入库管理,根据翌年资金下达情况和现场核验苗圃育苗数量安排补贴资金。
第十九条省林业局对受补助苗木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育苗补助资金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林业局对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种苗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对其生产经营的穗条、苗木进行检查。省林业局负责组织对油茶种苗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省林业局每年组织专家分品种对采穗圃穗条产量进行测定,并于每年穗条销售期对采穗情况进行日调度,对超出测定产量30%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超出产量50%的单位取消油茶定点采穗圃资格。
第二十三条对生产经营不合格油茶种苗的生产经营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查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取消该单位作为油茶定点采穗圃或油茶定点苗圃生产经营单位资格。对使用不合格油茶苗木或非良种苗木造林的单位,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省林业局上报整改措施及结果,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检查验收,取消造林补贴。
第二十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1.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普通品种冒充优良品种欺骗苗木使用者的;
2.不办理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3.不如实填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4.不按规定附质量检验证、标签和使用说明的;
5.从省外引进穗条或种苗不按规定备案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湖北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1
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节选
第五条油茶采穗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土地权属清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面积一般不小于20亩;
(三)建圃使用的材料(无性系、品种)来源清楚,建立定植图和其他技术档案;
(四)具有与其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油茶良种嫁接苗生产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土地权属清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选用通过国家级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油茶良种进行采穗、育苗;
(三)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种苗质量检验人员及管理人员;
(四)交通便利,土壤肥沃,适宜于油茶苗木生长,属于无检疫对象苗圃;
(五)管理规范,规模经营,育苗地面积不小于20亩;
(六)具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树种名称 | 苗木类型 | 苗龄 | 苗木等级 | 综合控制 条件 | 适用地域范围 | |||||||
I级苗 | II级苗 | |||||||||||
地径 (cm) > | 苗高 (cm) > | 根系 | 地径 (cm) | 苗高(cm) | 根系 | |||||||
长度 (cm) | >5cm长I级侧根数 | 长度 (cm) | >5cm长I级侧根数 | |||||||||
油茶 | 芽苗砧嫁接容器苗 | 0.5-0.5 | 0.25 | 11 | 充分木质化,叶色正常无损伤 | 足球竞彩网 | ||||||
0.5-1.5 | 0.35 | 35 | 0.25-0.35 | 25-35 | 充分木质化,叶色正常无损伤 | 足球竞彩网 |
附件2-2
附件3
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监督管理,科学评价项目实施质量,根据《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技术规程,制定本检查验收办法。
一、检查验收范围及内容
(一)油茶新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检查省下达的上一年度油茶新造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种苗品种和质量、造林面积、造林密度、造林成活率、管护和抚育等情况。
(二)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检查省下达的上一年度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林地清理、密度调整、整枝修剪、垦复深挖等4种低改措施实施情况。
(三)油茶项目管理情况
包括作业设计、施工情况、自查验收、档案管理情况。
二、检查依据
1.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2.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地上图数据库;
3.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地上图县级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
4.县级油茶项目年度自查上报资料,包括自查报告、自查表、项目矢量图;
5.县级油茶项目年度档案资料。
三、检查指标
(一)油茶新造林
1.种苗品种和质量
种苗品种和质量按《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造林密度
以小班为单位,初植密度应为70株/亩~90株/亩(株行距约为2.5m×3m,2.5m×4m,3m×3m)。
3.成活率
当小班设计造林密度在合理密度范围内时,成活率为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设计密度的百分比;当小班设计密度在合理密度范围外时,成活率为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最低初值密度的百分比。
4.管护
检查油茶新造林小班是否依据作业设计中的管护内容落实管护要求。
5.抚育
检查油茶新造林小班是否依据作业设计中的抚育技术与措施落实抚育要求。
(二)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
1.林地清理
有明显林地清理痕迹,含林地杂灌木、杂草的清理。林地清理后,无老、残、病、劣油茶树,其他树木、藤灌木和杂草等总盖度不超过10%,判定该项措施合格。否则,判定该项措施不合格。
2.密度调整
每亩补植油茶10株以上,补植苗木良种使用率100%,补植造林成活率85%以上,或者每亩伐除过密油茶10株以上,将每亩株数调整为70~90株且油茶树覆盖度≤70%的,判定该项措施合格。否则,判定该项措施不合格。
3.整枝修剪
在项目建设期内对油茶树采取整枝修剪措施株数占比达到50%以上,且林分树体结构基本良好,枝干主次分明、结构合理,枝条间上下不重叠、左右不交叉,判定该项措施合格。否则,判定该项措施不合格。
4.垦复深挖
坡度小于15°的林地,施工作业面积达到小班面积的50%以上或施工作业的株数达到总株数的85%以上,且深度在15cm以上,则视为该项措施施工合格;坡度15°以上的,施工作业面积达到小班面积的35%以上或施工作业的株数达到总株数的60%以上,且深度在15cm以上,则视为该项措施施工合格;否则,判定该项措施不合格。
(三)项目管理情况
1.作业设计
油茶项目是否编制科学、合理的作业设计。
2.施工情况
依据作业设计文件,检查是否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和内容进行施工。
3.自查验收情况
检查县级是否开展自查验收。县级自查验收成果应反映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面积、作业质量及小班验收照片等基本内容,并与现地实际情况相符。
4.档案管理情况
检查是否严格管理项目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当包含作业设计、自查验收,种苗采购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施工现场照片等。
四、检查方式方法
(一)检查方式
油茶项目按照县级自查、省级核查的办法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县级自查:各县市要分别对油茶新造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的施工小班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每个小班的信息进行自查核实,并拍摄合格小班现状照片,填写自查小班表,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编制自查资料(含项目建设年度总结、自查验收报告、小班一览表、汇总表、项目矢量数据库和小班照片库等),上报省林业局。
省级核查:省林业局根据各县(市、区)自查上报的数据,组织专业力量对各地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查。省级核查采取人工检查和无人机检查两种方式,其中,人工检查按照县级自查上报合格面积的30%以上进行抽查,其余部分采用无人机进行检查核实。省级核查结束后,形成足球竞彩网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年度核查成果。
(二)检查方法
1.内业检查
(1)检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油茶项目管理档案资料。查看是否有作业设计、自查验收以及工程管理过程资料。作业设计和自查验收资料是否包含文本、表格、矢量图以及小班现场照片,检查矢量图是否符合县级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地上图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图斑是否落在县级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地上图数据库范围内,对落在范围外的图斑予以剔除;检查不同年度项目图斑是否重叠,对于重叠情况,剔除后一年度项目图斑。按照图斑检查情况,同步更新项目小班表相关信息。检查工程管理过程资料是否包含种苗采购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施工现场照片等。
(2)检查油茶种苗质量情况。对照全部油茶造林小班,检查苗木采购相关材料是否齐全,主要包括全县苗木采购及使用情况汇总表、苗木采购是否有“三证一签”(省林业局颁发的油茶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质量合格认定证书、苗木检疫证、良种苗木标签)、苗木采购合同(注明油茶苗木品种名称)、苗木采购“三联单”(省内苗圃)、发票或者收据。要求苗木采购合同、发票或者收据、“三证一签”、“三联单”中供应苗木单位、数量和品种一致,其中苗木品种属于经国家或我省审定的,适宜栽植区域包含我省的油茶良种;苗木质量需达到《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出圃标准;苗木来源为我省油茶定点苗圃,或从外省采购并报省林业局核实备案的。否则小班不合格。
(3)抽样。人工检查部分要按油茶新造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分别进行抽样,以小班为单位,将第(1)、(2)步检查合格的小班按面积从大到小排序,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数,采取机械抽样方法抽取检查小班,如闭合环中循环抽取小班重复时,按顺序加1继续抽取,人工检查抽取面积要达到上报面积的30%。人工未检查部分利用无人机开展检查。
(4)制作外业检查工程数据。将抽中的人工检查小班从项目矢量图中导出,制作外业检查数据工程,收集抽查图斑位置卫片影像资料。
2.油茶新造林外业核查
(1)检查核实面积。利用小班位置、区划信息、施工信息、卫片影像信息和现地实际情况,确认核实面积。施工范围和面积利用平板电脑在现场核对和求算,施工位置与县级自查小班位置不一致的不予核实。现场求算面积与自查验收图面积相差达5%以上,以现场检查情况为准;现场求算面积与自查验收图面积相差在5%以内,认可自查情况。
(2)检查造林密度和成活率。在小班的上、中、下部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100平方米的标准地或样圆2-5个,通过样方调查平均株行距和苗木成活情况,进而测算初植密度和苗木成活率。
(3)检查管护和抚育情况。现场查看小班内有无人、畜破坏现象,查看小班开展抚育情况。
(4)认定合格面积。结合施工面积、种源、初植密度、成活率等指标检查情况,现场认定合格面积。对于小班内只有部分地块合格的情况,按合格和不合格情况分别进行区划,标记认定结果,记录不合格原因。
3.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外业核查
(1)检查核实面积。利用小班位置和区划信息、施工情况,现场核实施工范围,认定核实面积。
(2)检查低改措施实施情况。在小班的上、中、下部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100平方米的标准地或样圆2-5个,通过样方调查,辅助施工档案资料检查,现场认定采取密度调整、整枝修剪、林地清理和垦复深挖等4种措施的类型、规模及质量,综合评价油茶低改小班是否合格。对于小班内只有部分地块合格的情况,按合格和不合格情况分别进行区划,标记认定结果,记录不合格原因。
五、评价指标
1.核实面积:经核查认定的油茶项目年度实施面积。油茶新造林核实面积为实际施工且按规定密度栽植油茶苗木的面积。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核实面积为实施《湖北省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指南(试行)》明确的8种低改措施中的任意至少一项措施的地块面积。
3.合格面积
油茶新造林合格面积:以小班为单位,在核实面积内,种源符合《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规定,且成活率≥85%的面积。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合格面积:以小班为单位,在核实面积内,实施了林地清理、密度调整、整枝修剪、垦复深挖四项措施,且每项技术措施达到标准的面积。其中密度调整、垦复深挖两项措施合格,其他两项措施不达标,可按基本合格处理,整改后计为合格。密度调整、垦复深挖两项措施不合格,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六、检查成果
(一)县级成果
1.自查验收报告
包括自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内容、方法、结果和分析评价,阐述设计小班未施工或不合格原因及相关责任人,档案管理情况等。
2.自查验收表
包括小班一览表和检查汇总表,详见表1、表2、表3。
3.自查验收图
按《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落地上图技术指南》要求,将县级年度验收合格小班进行落地上图,以1:1万比例尺遥感影像图或1:1万比例尺地形图为底图,分年度制作油茶项目建设自查验收图。
4.自查验收照片库
包括县级自查验收时对各油茶项目小班拍摄的现场照片,分类型和小班号整理形成的照片库。
(二)省级成果
1.省级核查报告
包括省级核查工作开展情况、核查结果和分析评价、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2.检查表
包括省级核查小班一览表和汇总表。详见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附表:1.湖北省油茶新造林核查小班一览表
2.湖北省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核查小班一览表
3.湖北省油茶项目检查汇总表
表1 湖北省油茶新造林核查小班一览表(县级自查或省级抽查) | ||||||||||||
单位:亩、株/亩、% |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林场) | 村(分场) | 小班号 | 品种名称 | 造林密度 | 造林 成活率 | 管护 | 抚育 | 上报 面积 | 核实 面积 | 合格 面积 | 不合格 原因 |
表2 湖北省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核查小班一览表(县级自查或省级抽查) | |||||||||||
单位:亩 |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林场) | 村(分场) | 小班号 | 实施各低改措施的面积 | 上报 面积 | 核实 面积 | 合格 面积 | 不合格原因 | |||
密度 调整 | 整枝 修剪 | 林地 清理 | 垦复 深挖 | ||||||||
表3 湖北省油茶项目检查汇总表(县级自查或省级抽查) | |||||||||
单位:亩、% | |||||||||
县(市、区) | 新造林 | 计划 面积 | 设计或自查上报合格面积 | 检查 面积 | 核实 面积 | 合格 面积 | 面积 核实率 | 面积 合格率 | 备注 |
附件: